

国家卫生健康委17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是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修改股票king,征求意见稿内容扩充至60条,包括总则、组织动员与社会责任、血液采集与临床用血、保障与激励、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
征求意见稿明确,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献血屋(点),人口较多和用血需求较大的县(市、区)应酌情增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稀有血型献血者数据库,监测稀有血型血液实时库存动态,制定应急调配预案,确保紧急情况下稀有血型献血者可以快速响应,保障患者临床用血需求。
新民晚报记者梳理发现,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科学调整献血者年龄和间隔”。征求意见稿提出:献血者年龄从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股票king,修订为提倡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的公民在符合健康要求的情况下自愿献血。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全血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全血间隔期从不少于六个月修订为不少于九十天。

征求意见稿较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进一步完善了献血者保障与激励机制,单列了第四章:一是献血者享有获得表彰奖励权利;二是献血者享有补贴和休整的权利;三是建立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奖励机制;四是献血者享有便捷就医等权利;五是献血者及近亲属用血费用减免和优先用血的权利。
这部分内容展开而言,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激励,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公民献血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整。献血者免交血液成本费用,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免交或者减交血液成本费用;在保证急救用血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和血站应当优先安排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据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健康状况显著提高,对献血者年龄和采血间隔进行科学调整,主要是基于医学科学的进步与国内实践验证股票king,以及国际通行做法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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